| 欧盟对我发起焦炭反倾销山西省积极组织企业应诉抗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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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1-29 11:06 文章来源:厅公平贸易处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2006年12月20日,欧委会对我输欧大于80mm的焦炭(以下简称“铸造焦”)发起反倾销调查。调查期为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。据海关总署统计,2005年我企业向欧盟出口各类焦炭总金额约为7亿美元,本次涉案金额及出口数量待定。
1999年欧盟曾对我铸造焦进行过反倾销调查。2000年12月开始对中国的铸造焦征收每吨32.6欧元的反倾销税,2003—2004年内,由于欧盟市场供不应求,2004年3月欧委会决定暂停征收反倾销税,2005年12月16日,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。本案是欧盟第二次对我铸造焦发起反倾销。我厅得知消息后迅速与商务部和中国五矿商会联系,组织企业应对,并召开紧急会议,对相关工作进行认真安排,目前应诉工作正在按程序积极推进。
目前,全国涉案焦炭出口企业28家参与行业损害抗辩事宜,其中我省17家,太原迎宪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应诉填卷企业工作高度负责、积极配合,受到业界一致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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